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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自主择业转业军官调整退役金
是要关注自主择业转业军官调整退役金的事
2009年4月份,中国人民解放军给军队官兵调整了工资,这次调整幅度比较大,超过历史上任何一次。按照惯例,近期将对自主择业转业军官调整退役金,文件已下发到各省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退役金平均涨幅大约在1000元左右,预计最迟2009年10月份各地政府就可以把这笔退役金补、发到各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手中,然而,就这样的一件“好事”,却并未得到广大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感恩”,相反,受到强烈抨击和抵制,不信,大家可以自己登陆这个网站去看一看(/b320905/board.asp)。究其愿意,主要是: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于2001年实行军官退役自主择业制度,主要依据就是中央军委、国务院制定的2001年3号文件,该文件规定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退役金按照当时自己工资的80%以上逐月领取,以后的退役金调整按照同级别的退休干部的调整数额相应比例进行调整,而在2009年4月以前,同级别的军队的退休干部与现役干部工资无差别,这就使得许多军队干部在选择转业安置时产生错觉:即自主择业方式可行,不管以后怎样变化,自主择业者都可以拿到服现役的同级别的军官工资的80%以上的退役金,2006年军队工资调整就遵循了这个原则,因此皆大欢喜。而2009年这次调整,当权者炮制出了一个“工作性津贴”,这个名目明显是针对军队退休军官和自主择业军官设立,退休军官和自主择业军官无法享受,从而使得自主择业军官的退役金与服现役的同级别的军官工资差距加大,远低于80%。当权者,这次可以设立一个“工作性津贴”,下次不可以设立“服役性津贴”、“穿军装性津贴”吗?长此以往,自主择业军官未来的生活靠什么保障?从而引起了自主择业军官的强烈不满;二、各地政府普遍未按2001年3号文件贯彻执行,使得自主择业干部应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政治待遇、培训、引导就业等没有享受到,自主择业干部就业艰难,经济上、心理上落差巨大,不满心理严重滋生;三、制定政策者别有用心,如果不是心智残疾、鼠目寸光,就一定是惟恐天下不乱。这种不顾事实、不动脑筋、出尔反尔、毫无诚信的政策,可能直接将2001年以来的十万自主择业军官推向改革的对立面,大家可要知道,这十万自主择业人,曾经是全军各部队师、团、营职军官,他们曾经是军队的中坚力量。同时也为我军探索多年的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方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中华军魂网 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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